
基于实践导向的统一战线学学科建设及开展路径
郭士民 王振海
摘 要: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体现出鲜明的实践特征,因此,科学建构统一战线学学科理论体系应该围绕统一战线实践来展开。立足实践探索科学的统一战线学学科理论体系,需要跳出传统科学思维模式,改变当前统一战线学研究容易导致的两个弊端。立足实践构建统一战线学学科理论体系,应该科学探讨统一战线学学科所涉及的核心概念和范畴,具体内容包括统一战线实践主体、时空条件和时代境遇、实践的价值目标、实践的程序规范等四大板块。基于实践探索统一战线学研究,应该科学考察统一战线学法宝作用发挥,分析影响其法宝作用发挥的障碍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适当方法开展统战工作。开展统一战线工作需要正确处理六对辩证关系,包括“同”与“异”、“情”与“理”、“时”与“势”、“主”与“次”、“进”与“止”和“供”与“需”,以推动统一战线实践发展。
关键词:统一战线;学科建设;实践;科学思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历经百余年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从科学理论建构的角度看,统一战线作为一门科学,对其核心概念体系和基础理论的建构,仍然不能跟上实践的发展。习仲勋同志 1985 年就曾提出,“我们对统一战线这门科学的理论研究,跟我们党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留给我们的大量理论财富比较起来,就显得薄弱”[2],这种状况到今天仍然不能说有了一个很大的改观。理论上的清醒是最大的清醒,只有基于科学思维与实践导向,对新时代统一战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开展实事求是地研究,对统一战线学学科理论体系进行梳理,才能跟上时代和实践发展的步伐,真正做到推进统一战线实践发展。
一、立足实践探索科学的统一战线学学科理论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探索科学的统一战线学学科体系仍任重而道远
“统一战线是一门科学”这一命题是毛泽东同志在 1945 年的《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结论》中首次提出的。毛泽东同志指出,“统一战线是一门专门科学,我们党内有很多人还没有学会,很多人不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我们要学会这一门科学”[3]。总体来看,1945 年到改革开放前,统一战线主要是在实践中发挥重要法宝作用,与统一战线丰富的实践经验相比,科学理论归纳和概括还很不够,在科学的学科体系构建方面没有大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李维汉、习仲勋、杨静仁等都强调了将统一战线作为一门科学来建构的重要性①。与此同时,学术界和思想界关于统一战线学的研究如雨后春笋,大量涌现,其中呼吁构建一门科学的统一战线学学科的论著也大量出现。如朱真早在 1988 年就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学所应包括的结构层次[4]。黄铸 1991 年发表论文《关于统一战线的若干问题》,论证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理论基础等[5]。张树桐 1997 年分析了中国统一战线学科性质[6]。李景源 2002 年主编的《统战基础理论问题研究》,对统一战线学学科理论体系从方法论、统战观、体系研究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地建构[7]。李小宁 1999 年发表论文《统一战线学论纲》,试图初步建构统一战线学科基本理论体系[8]。从 1999 年开始李小宁发表了一系列论文探讨统一战线学学科建设相关理论问题,2010 年李小宁出版专著《统一战线新论》,为构建统一战线学学科建设作出一定的贡献。罗振建从 2000 年开始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论证了统一战线学的学科体系,从学术角度初步构建了统一战线学的学科理论体系和内容[9],2005 年,他又出版了著作《统一战线学研究》,具有一定开拓性和探索性意义。
近年来,周述杰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论证构建统一战线学学科建设的问题,其对统一战线学学科建设中需要正确处理的内在逻辑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证[10],在学界引起了一定反响。钱再见呼吁新时代统一战线学科建设在路径选择上遵循“从科学到学科”的原则[11]。王军针对当前统一战线学科建设迟滞,提出加快推进统一战线学科建设的分析和对策[12]。
在统一战线学学科发展历程中,统一战线学二级学科的构建是一大转折点。2015 年,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与山东大学合作共建统一战线学二级学科,拓宽了统一战线学研究的人才基础,使得统一战线学学科建设迈出了开创性的一步。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虽然有了平台支撑,但统一战线学本身作为一门科学的学科体系仍然处在建构之中,尤其是学术界和思想界还有一些人对统一战线学存有偏见,认为统一战线工作没有理论、不需要理论;也有一些人认为统一战线过于注重从政治性和政策性层面上展开研究,很难称得上科学性,认为统一战线作为一门学科缺少一般科学理论层面的指导等。
(二)跳出传统科学思维模式探索以实践为导向的统一战线学研究路径
传统的科学思维模式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遵循因果联系的确定性原则,天然地排斥不确定性属性,在研究中尽可能地将社会科学研究客体的不确定性降到最低;二是坚持一种科学实在论原则,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都可以抽象为一些科学概念,从而将对社会客体的研究转化为对科学概念的研究;三是坚持一种价值中立的原则,科学实在论天然地要求研究者的研究活动作为一个不偏不倚的、置身事外的主体而存在。运用传统的科学思维模式来看统一战线,它具有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实践特征,以及所呈现出的非概念性特征,使其成为较为难以把握的“另类”研究对象。
传统的科学思维模式仍然主要基于旧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传统等来看待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客观事物。然而,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区别于过去其他一切理论和哲学的地方就在于,它不仅仅是要解释世界,而且更重要的是要现实地改造世界。如果跳出传统的科学思维模式的束缚,从马克思主义实践性立场来看待统一战线,通过直面统一战线鲜明的实践指向性特征,将动态的、具体的、鲜活的统一战线实践作为研究切入点,如实客观地还原统一战线具体工作中自然呈现出来的现实实践本身,从中梳理和总结统一战线实践经验,提炼和概括统一战线实践逻辑,就会发现,统一战线的这些实践性特征不但不是“缺点”反而是“优点”。甚至可以说,只有基于实践性来研究统一战线,才可以探索和构建真正科学的统一战线学理论体系,才有可能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打开一扇宽广的大门。因此,真正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学理论建构,应该是源于实践,回到实践本身,用聚焦动态发展着的现实实践活动、实践关系,来打破传统研究范式的主客二元结构、二元分离等弊端,还原一个鲜活生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实践本身。
(三)当前统一战线学研究容易出现的两个弊端
一旦从实践性立场来重新审视统一战线学,就会发现当前对统一战线学研究容易出现一些弊端。如当前对统一战线的研究,一个重要路向是从纯粹抽象思辨的角度展开“学院派”的研究,即从纯粹理论层面上、本质层面上、概念层面上来对统一战线展开研究,只是满足于从纯粹理论抽象的角度来做形而上学的思辨推演,就很容易犯过度抽象的毛病,导致脱离实际。优点是有理论深度,缺点是太过于看重理论的作用,容易误以为统一战线的概念和理论,就是统一战线实践本身,导致出现唯心主义倾向。另一个研究路向是从政策和策略角度来研究统一战线,优点是直接服务于统一战线现实问题的解决,缺点是容易将鲜活的、动态的实践过程拆分成一些静止的、孤立的、片面的事实材料,导致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只是把精力放在对琐碎的统战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或对纯粹事务性的统战工作进行对策应用层面的研究上,就会有可能成为一个“纯粹事务主义者”,体现出一定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特点。
很明显,这两种研究模式都偏离了统一战线学的实践性鲜明特征。事实上,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为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在党的百年奋斗史中,统一战线作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过程中探索出的一个重要法宝,其鲜明特征是以实践选择、实践成效等作为核心关注的内容。统一战线的客观规律正是蕴含在统一战线具体实践过程之中。因此,只有尽可能地把统一战线实践还原成自然呈现的、活生生的、正在动态发挥着重要法宝作用的现实实践过程,在运用统一战线解决现实问题的具体实践过程中,来理解和把握统一战线政治实践活动、实践关系本身,才能把统一战线内部客观规律“如其所是”地揭示出来,才能真正建构起科学的“统一战线学”学科理论体系。
二、立足实践构建统一战线学学科理论体系应该涵盖的具体内容
综合学界现有的关于统一战线学学科理论体系建设的研究成果,一个鲜明的特征是都通过重视统一战线的政治性和政策性特征,强调了统一战线的实践性特征,但都还没有自觉地和有意识地立足实践导向来构建科学的统一战线学学科理论体系。围绕统一战线实践展开统一战线学学科理论体系建设,需要把统一战线工作理解为党领导人民开展的共同的政治行动。任何政治实践或共同的政治行动的开展,都必须同时考虑到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实践主体、实践条件、达成价值共识、达成程序共识。其中实践主体是开展实践活动的人,实践条件是时空条件、时代主题等,价值共识所要解决的主要是“为什么要开展实践”的“应然”层面或价值层面的问题,程序共识所要解决的是“如何来开展共同政治行动”的“实然”层面或事实层面、程序层面的问题。正如卢梭所说的,“一个瘫痪的人想跑,一个身子灵活的人不想跑,这两个人都将停止在原地不动”[13]。价值共识和程序共识都达成了,才有可能开展具体实践。由此可知,统一战线实践活动大致可以区分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实践主体、时空条件、价值目标、程序规范,分别对应了“和谁达成统一战线”“在什么条件下开展统一战线”“为什么要开展统一战线”“如何开展统一战线”。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处在一个有机的动态发展着的实践共同体之中,体现在统一战线实践中发展演变出的丰富多彩的具体形式。
(一)统一战线实践的主体,即“谁”和“谁”结成统一战线
1.狭义的统一战线主体只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统一战线工作实践中最重要的、带有根本性的政治主体。1937 年,毛泽东同志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指出了三大法宝之间的关系,“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是战胜敌人的两个基本武器。统一战线,是实行武装斗争的统一战线。而党的组织,则是掌握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这两个武器以实行对敌冲锋陷阵的英勇战士”[14]。统一战线发挥重要法宝作用的关键在党。传统的统战理论界狭义地把中国共产党作为统一战线主体,其他被称为统战对象的政治主体被称为统战客体[15]。这种界定是有道理的,因为党的领导确保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性的维护,同时通过对人民内部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部分利益和集体利益、地区利益、行业利益、群体利益等随时进行权衡,寻找最优决策。可以说,正是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基础上,才确保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不至于陷入金钱政治、议而不决、越协商越分裂甚至导致“否决政治”等西方政党政治弊端。因而,坚持党的领导是统战工作的根和魂。
2.广义的统一战线主体包括统战工作中涉及的所有政治主体。把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的主体,把统战对象当统战客体来争取,突出了党的领导地位,但也容易被误以为党与非党主体之间是一种不对等的关系,容易使处在统战客体地位的非党政治主体产生被动地等待被统战的消极心理,不利于政治共识的达成。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可以把中国共产党和处在统战对象地位的其他政治主体一起作为广义的统一战线政治主体。广义的政治主体间不是一种传统的主客二分的关系,而是建立在政治平等基础上的主体间的关系。广义的统一战线政治主体可以从以下方面辅助理解:“一个领导”即中国共产党,“两个联盟”即工人阶级内部的联盟和工人阶级与同盟军结成的联盟,“三个区域”即中国大陆、港澳台、海外,“四大群体”即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五大关系”即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关系。
3.不同的统一战线主体承担着不同的政治职责。作为主导性政治主体的中国共产党,其职责是持续不断地发现、确认和培育党外作为统战对象的政治主体。现代社会的一大特征是整个社会越来越分化,不同政治主体间政治共识达成的难度越来越大。社会越是分化,就越是需要整合起来,而传统的前现代的社会整合手段基本上已经失效,统一战线就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基于中国文化土壤生长出的现代社会整合模式。具体来说,中国共产党作为发挥政治主导作用的统一战线主体,通过统一战线直接做人的工作,在党外群体中及时发现、培养、使用潜在的党外代表人士,并且有针对性地将其纳入到体制性的统一战线实践活动之中,促使其实现从普通社会主体向政治主体的转变。而统战对象主体则应该积极利用自身的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发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法宝作用。
(二)统一战线实践的时空条件和时代境遇,即在“什么条件下”开展统一战线
时空条件和时代境遇在统一战线实践中既包括连通过去和未来的纵向的时间性条件,也包括横向上连通当下具体实践和过去未来实践的地点和人物等空间性条件。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对时代主题的分析研判,已经形成一套基于时空条件、时代主题进行分析研判的科学的方法论。[16]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内容随着时空发展、时代主题演变、地域转变等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随着不同时期,国内外、中央地方、党内党外等具体条件的变化,统一战线也随之发生变化。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的发挥一定是在特定时空条件下进行的,离不开具体的、不同的时空条件和时代境遇。“离开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客观规律的探索和总结,统一战线的理论和实践就不可能适应时代发展。”[17]因此,任何时候对统一战线实践成效的评价都不能离开党在特定时期的政治目标、政治任务,离开特定时代和具体政治实践,孤立地谈统一战线实践是学究气的、没有意义的。统一战线百年探索实践,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
(三)统一战线实践的价值目标,即“为什么”要开展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的价值目标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寻求团结统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实现什么样的团结,如何来推动和实现团结的问题”。“统一战线因团结而生,靠团结而兴”,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因而统一战线学也可以说是一门“团结学”。这是由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费孝通先生曾经拿西方多党竞争型代议制和中国政治协商制度对比指出,“西方国家,不到战争发生,各党派不存在共同的政治目的。他们在议会里,有不同的意见进行针锋相对的辩论,不求统一,而进行投票,按票多的那派行事”“中国因为各党各派有一致的目的。领导党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党,它的决策要从群众中来,就是我们所说的群众路线。现在中国社会上已不存在对立的阶级,各种不同意见只要大家能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经过摆事实、讲道理,认识就可以一致。这种协商过程不同于西方议会里的辩论,倒有点相似于学术讨论会上的论证。”[18]二是尽可能凝聚政治共识。政治共识的达成是统一战线实践的核心环节。因为政治团结价值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政治共识的达成,而任何共同的政治行动的开展都意味着已经达成了一定的政治共识,这是前提和基础。政治共识的达成要在加强自身建设基础上,正确处理党内党外关系,即要守住作为圆心的政治底线,“要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只要我们把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守住,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越大。”[19]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国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际层面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三是在推进共同事业发展基础上结成政治联盟。通过将发现和识别出的统一战线政治主体团结和联合起来结成政治联盟,是统一战线实践的最终目标。
(四)统一战线实践的程序规范,即“怎么样”开展统一战线
对于统一战线实践来说,价值很重要,但程序更重要,因为,“最重要的是要抓好落实,言必行、行必果”[20]。统一战线实践程序既包括正式的党纪国法、社会制度,也包括一些非正式的规则,如一些约定俗成的实践规范、行为模式等。作为特殊的群众路线,统一战线制度规范历经百年发展演变至今,经历了一个从早期松散的、主要依赖党员个人能力而开展的统一战线,到后来有组织地开展的统一战线工作制度,以及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的新型政党制度条件下的统一战线实践程序。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的“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意味着统一战线程序正在加快融入到国家治理体系这一大的系统之中。
在中国传统的“礼法”影响下,统一战线程序中的“软法”特点也很明显。不同于西方多党竞争条件下政治主体间的零和博弈,统一战线实践程序是以联谊交友为表现形式、以理性沟通和协商作为突出特点,以不拘一格解决现实问题为主要目标,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不同政治主体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公共性难题的沟通和协商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援引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和周恩来的一些形象表述:“我们政府的性格……是跟人民商量办事,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新民主主义的议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决,主要是在于事前的协商和反复的讨论”,并且进一步指出,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21]。我国的专门协商机构是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人民政协,统一战线政治协商的主渠道是政党协商、政协协商。统一战线程序还涉及其他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社会协商过程。在我国“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是一个政治惯例和政治原则,其最早可以追溯到延安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个概念之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程不断加快。
三、影响统战实践法宝作用发挥的障碍因素及优化路径
(一)历史上党对统一战线法宝地位的重视和强调
基于实践立场考察统一战线,一个鲜明的体现是“统一战线是法宝”重要论断。这一论断源自于毛泽东同志在抗战时期的概括。1939 年,毛泽东同志首次将“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并称为三大法宝。同年 10 月 4 日,毛泽东同志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再次强调三者是“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统一战线仍然被排在了首位。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针对统一战线曾经遭到破坏亟须重建的现实情况,提出“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22]的论断。2000 年,江泽民同志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在新世纪,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23]。进入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同志发展了统一战线重要法宝思想,在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2015 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的方式,将其表述为:统一战线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2020 年底中共中央正式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根据时代任务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改成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统一战线仍然发挥着三个方面的“重要法宝”作用。2021 年《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指出,“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党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也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在 2022 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指出,“我们在实践中形成了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表现为“十二个必须”,其中第一个“必须”就是“必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24]。同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强大法宝”概念:“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25]。可以看出,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统战工作的具体形式有所差异,但从职能上看,始终发挥着“重要法宝”作用。
统一战线是法宝,还意味着统一战线本身并不是目的,其目的和意义在于其在实践中法宝作用的发挥。“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在党的领导下,通过用好统一战线这个法宝来推动具体的政治行动或政治实践,完成某项政治任务和政治目标,这才是统一战线的存在价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2015 年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花大心思、下大气力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等重要论断,[26]始终把统一战线摆在重要位置。
(二)影响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发挥的障碍因素
一是对统一战线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5 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详细地列举了影响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发挥的重要障碍因素,以及各种轻视或忽视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的情况具体体现,深刻剖析了轻视或忽视统一战线工作的思想根源及其表现,如“认为党外人士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力量”“认为党外人士是一支比较麻烦的力量”“认为党外人士是一支消极甚至异己的力量”等。再就是存在着“不会做统战工作”的情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有其特点,做好统战工作不容易。现在,有不少同志不熟悉统战工作的特点,不善于团结党外人士,拿着海龙王的法宝不会用”,具体表现为“不会领导”“不懂政策”“不讲方法”等。尤其是对统战工作方式方法方面认识不到位,“统战工作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讲求很强的工作艺术”“统战工作是党的特殊群众工作,要有特殊的方式方法”[27]。对统一战线认识上的种种误区,将直接导致统一战线实践工作中缺少思想上和行动上的足够准备。
二是对统一战线工作第一属性的“政治性”定位认识不足。统一战线的政治性和政策性极强,这就要求善于运用政治观点和政治眼光看待统战工作,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基础上推动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统一战线“做人的工作”的鲜明特征,使得一些统战工作部门和统战工作人员不自觉地倾向于将统战工作混同于一般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在实践中有意无意地将统战工作做成依赖个人能力、突出个人交往技巧的普通社交活动。久而久之,导致统战工作人员党性和政治敏锐性降低,偏离了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28]等政治要求。政治上的清醒是最大的清醒,只有从政治上理解统一战线服务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政治要求,切实在现实政治实践中发挥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才能真正理解“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的真正内涵。
三是缺少自觉的统一战线基础理论层面的指导。理论上的清醒才会带来政治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自觉。当前对统一战线理论的研究,一个比较明显的倾向是,只是研究上级统战政策的落实和落地情况,做得最多的是通过实证调研等方法对微观政策策略层面的问题进行研究,轻视基础理论研究,久而久之,导致统一战线给人的印象是只有具体实践活动,缺少或者干脆不需要理论指导。统战工作基础理论的供给不足,导致在现实统战工作实践过程中,人们经常只是重视微观的、静态的、政策策略层面的具体工作,不能自觉地做到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和政治高度,来认识和理解统战工作实践。从基础理论层面来看,统一战线是以实践性为重要表征的带有鲜明特色的政治实践模式,统一战线学研究应该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上,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具体实践,主动自觉地把人民群众的方方面面,都纳入到为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开展的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政治实践活动之中。而且,中国的统一战线还是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生长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模式,是实践着的、运动变化着的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发挥的具体体现。长期以来,这些基础理论层面的东西,还有待阐述清楚。
(三)开展统一战线工作需要立足实践正确处理六对关系
统一战线作为巩固中国式现代化人心基础的强大法宝[29],其理论具有强烈的实践指向性,同时具有不同于其他理论的独有的思想方法和认识论范畴,运用到具体统战工作实践中,更是具有自身独特的科学思维范式,主要体现在对下述六对关系的有效处置上。
1.正确处理“同”与“异”的关系
“同”是统一战线主体间在共同目标、共同利益方面的一致性,“异”是参加统一战线的各个不同主体在利益和要求方面的差异性或多样性。要正确处理“同”与“异”之间的关系,就要将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方针。没有“同”的一致性就不会有统一战线,统一战线就是通过寻求和增进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以达到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目标。同样,不承认或不允许多样性的“异”,搞“清一色”,同样也不会有统一战线。可以说,一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史就是一部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团结史。从哲学范畴的角度理解,这里的一致性即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转化;这里的多样性即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差异、相互排斥的倾向,其不仅仅是指激烈的矛盾冲突,也包括所有的发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以及所有的勇于斗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和以斗争求团结的过程。
2. 正确处理“情”与“理”的关系
统一战线通过联谊交友直接做人的工作,自然而然需要处理好“情”和“理”之间的关系。“情”是情感,属于主观层面的内容;“理”是理性,侧重于讲原则、讲团结、讲利益。正确处理“情”与“理”的关系:一是要做好联谊交友。“理”与“情”的关系处理是否合适,可以从统一战线工作实践中交朋友的质量高低来进行检验。同时,统战工作中还要做到以理服人,要能够说服对方,从言行举止和思想认识上给人做榜样,让别人不但从情感上认同,而且从理性上接受。二是促进政治主体间建立一种基于情感基础的团结合作倾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都带有政治情感色彩。要避免陷入基于私人关系形成的“泛爱”倾向,减少群体化的因为“同情”而引发的激情泛滥等情感内容。要通过情感认同导向政治认同、政治团结和政治秩序,形成在理性原则基础上团结起来的政治联盟和共同行动。三是要坚持原则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的统一。正确处理“情”和“理”之间的关系,要坚持政治原则的坚定性,同时也要在沟通和协商基础上体现灵活性。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理想主义的原则性与现实主义的灵活性要统一起来,这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的现实主义”[30]。
3. 正确处理“时”与“势”的关系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在实践中,出于实践目标达成这一目的,要求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将统一战线与时俱进地服务于党在一定时期的总路线总政策总目标。正确处理“时”与“势”的关系:一是处理好远期目标和近期任务的关系。既着眼于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又要根据时代主题制定统一战线的近期目标,及时规划和落实好关系百姓民生福祉的比较具体的、可操作的“小事”。二是处理好长期性和紧迫性之间的关系。统战工作的长期性必然包含和统率着紧迫性,紧迫性也必然服从和服务于长期性,当然,再紧急和急迫也不能偏离大方向大目标,更不能以紧迫为借口拿原则做交易,要做到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又要做到因时而变、因势而动、顺势而为。三是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统一战线工作实践中的守正与创新关系也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一方面,要实事求是地总结、提炼和继承统一战线好的做法;另一方面,面对新的时代条件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根据变化和发展了的世界形势做出新的理论概括,从而创造性地指导新时代统战工作实践。
4. 正确处理“主”与“次”的关系
开展好统战工作,要学会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法,学会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即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具体来说,一是处理好重点和一般的关系。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统战工作规划。统战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千头万绪,要想开展好统一战线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学会抓重点,区分好重点和紧急,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否则就会什么也做不好,甚至会出现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二是区分清楚重点统战对象和一般群众的关系。脑子里始终清楚哪些是要重点争取的统战对象或重点要团结的政治主体。统一战线是特殊的群众工作,它特殊就特殊在它主要做的是群众中代表人士的工作。要学会做代表性人士工作,具体是善于及时、主动地去发现、识别出普通民众中的代表性人士,及时将其纳入到统一战线工作程序之中。三是在动态变化中把握“主”“次”关系。统战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要善于根据时间、地域、行业、层次等的不同,从政治角度随时观察和注意到矛盾的相互转化,主动地、动态地调整和改变工作着力点,防止落实政策“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避免因为刻舟求剑而陷入被动。
5. 正确处理“进”与“止”的关系
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要讲究技术,甚至讲究艺术,因而要在统战实践中知“进”与“止”。一方面,要积极进取,努力做好联谊交友工作,广交深交党外朋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交到的朋友多不多、合格不合格”。在统一战线工作实践中要大胆地、不拘一格地去联谊交友,去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尽可能地做到能够“交一些能说心里话的挚友诤友”。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交朋友要有耐心,“不能做快餐,而是要做佛跳墙这样的功夫菜”“对党外人士,要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讲尊重、讲平等、讲诚恳”。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对党外人士也要时时刻刻注意把握好一个“度”,做到“不随意伤害对方自尊心,不以势压人”,同时还要注意,“同党外人士交朋友当然会有私谊,但私谊要服从公谊。要讲原则、讲纪律、讲规矩,不能把党外人士当成个人资源,而要出于公心交一大批肝胆相照的党外朋友”。[31]所以,统战干部联谊交友不能为了交朋友而交朋友,更不能把统战工作搞成服务于个人私利、交些私人朋友,甚至触碰底线,搞利益输送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总之,脑子里应该有一根“进”“止”弦儿,做到“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在正确处理“进”与“止”关系中体现统战工作的艺术。
6.正确处理“供”与“需”的关系
开展统战工作很现实的一个问题是正确处理“供”与“需”之间的关系。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毛泽东同志早在解放战争时期就强调指出:“领导的阶级和政党……对被领导者给以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同时对被领导者给以政治教育。”[32]具体到新时代统一战线正确处理“供”与“需”之间的关系:一是先要搞清楚己方能“供给”的是什么和对方“需求”的是什么。统一战线主体间的“供”和“需”,归根结底绝大部分都是人民群众内部不同政治主体之间的“供”“需”关系,体现为人民群众内部不同主体之间出现的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部分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等,以及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民族宗教群体之间等具体的、多样化的“供”和“需”之间的矛盾。二是正确处理“供”和“需”之间的关系,需要从重视统战主体间相互关心的小事、琐事入手。人民群众内部的“供”和“需”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静止的,而是随时间、地点和条件变化的。三是正确处理“供”与“需”之间的关系,要善于算“政治账”。不能因为觉得麻烦就忽视人民群众的“需”,放松了“供”,也不能因为事情小而不屑于去做“供”的工作。统战工作无小事,虽然当前生产力条件下还做不到对人民群众所有的“需”都完全满足,但涉及统战工作所需,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有积极态度,尤其要善于从政治上加强引导,在实践中及时科学地做出利益协调,基于统一战线建立人民群众满意的内部利益协调机制,努力维护各个政治主体的合法利益。